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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上报各单位宣传通讯员名单的通知

来源:党务工作部 作者:杨卫平 发稿时间:2019-03-12 浏览次数: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》,强调做好高校宣传思想工作,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,是一项战略工程、固本工程、铸魂工程,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,事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,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。为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,进一步推动我校宣传思想工作上台阶,提升学校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水平,现就上报各单位宣传通讯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充分认识加强宣传工作的重要性

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,遴选推荐政治素质较高、写作水平较强的优秀教职员工从事宣传工作。大一点的院、处还应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单位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专业建设等宣传以及网站建设、对外宣传等工作,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的年度宣传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。各单位负责人要为宣传通讯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工作条件,保持宣传通讯员的相对稳定,并有义务指导宣传通讯员正确把握本单位的工作动态,帮助其增强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,共同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和学校形象。

二、宣传通讯员的选拔要求

1.政治素质较高,熟悉本单位的日常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专业建设等工作,能够准确把握本单位宣传工作尺度。

2.具备良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水平,能够及时、准确地将本单位的新闻和工作情况形成文字和图片材料上报。

3.工作扎实,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,能积极为学校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做贡献。

请各学院、各部门根据上述要求选拔1名宣传通讯员,并按附表格式填写盖章后送至行政楼613办公室,截至日期2019年3月13日。宣传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,各单位要及时推荐新的宣传通讯员并上报。

党务工作部

2019年3月12日